房山法院喜获“2013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”称号
发表时间:[2014-04-18] 来源: 区法院 作者:
房山法院喜获“2013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”称号
日前,人民法院报社、中国法院网联合下发《关于表彰2013年度网络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对2013年度在网络宣传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。房山法院从全国数千余家法院中脱颖而出,喜获“2013年度网络宣传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同时,干警赵艳艳、陈自喜被授予“2013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此次活动由人民法院报社、中国法院网主办,经过严格评选,对网络宣传领域工作表现突出的法院和个人进行表彰,共有135家单位获评“网络宣传先进单位”, 206人获评“网络宣传先进个人”。
房山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网络宣传工作,不断拓展网络宣传平台,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阵地作用,加大正面宣传力度,牢牢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,为该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。今后,该院将进一步拓展网络宣传空间,抢占新媒体舆论阵地,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,为塑造房法形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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